文章在发表过程中甚至已经见刊后有作者的变动,这种情况并不罕见,有时是由于一些不可控因素导致的,不论是什么因素,变更作者都是必须的了,很多人担心作者的变更会不会带来一些麻烦,这是肯定的,相比较而言,审稿期间的变更比见刊后的变更要容易一些,毕竟文章还没有公开发表,一切都来得及,见刊后基本无法变更了,人员可以变动,但有一些细节问题需要注意,下面主要说说新增作者或是删减作者的变更问题:
1、论文在接收后,提出作者变更时仅允许出现两种情况:新增作者或者变更原作者的单位信息。删除原作者在sci网是命令禁止的。
2、新增作者时,其理由仅能为新增作者在修稿过程中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包括补充实验、论文撰写等。
3、不允许出现直接接收的稿件在稿件接收后新增作者的情况。
4、不允许出现新增作者数量与修稿工作量实际所需人员数量明显不符的情况。
5、新增作者为通讯作者时,原通讯作者除病故外必须保留,且新增通讯作者在修稿过程中,对于补充实验或者论文撰写做出了巨大贡献(需在修改后的稿件中得以体现
